包头市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时间:2024-01-18 19:05
来源:包头市信访局

 

   包头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信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包头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部署,结合信访工作实际,聚焦社会公众需求,把准政务公开方向,优化政务公开职能,认真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全面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畅通信息渠道、打造公开透明政府方面做了一些扎实工作,加大了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创新公开载体,完善公布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强化公开监督,提高政务信息的公开质量。

市信访局对应该公开的信息都全面进行了公开,并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障了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准确性。2023年市信访局网站共发布信息342条,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条,规划计划类13条,政策法规类3条,财务预算、决算公示1条,业务工作1条、年度报告1条,其它2条。本年度市信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到位,公开内容仍比较单一,重点不够突出,公开资料不够完整、规范。二是部分信息公开时效性相对滞后,公开时效、公开频率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研究学习,确保学懂弄通新《条例》,不断发掘单位重点工作,及时将其公布;二是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制度化,不定期组织专人进行培训学习,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单位信息及时公开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本年度,我局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情况。

(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包头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内容、程序和形式,及时更新公开目录指南,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力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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