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信访局深化法治信访 推动信访工作更加依法规范
发文时间:2020-12-10 09:36
来源:包头市信访局

2020年,包头市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信访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自治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紧紧围绕中央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暨自治区“信访问题化解年”专项行动,以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目标,坚持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一、全面落实访诉分离制度。按照中央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信访条例》有关规定,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市、旗县区两级信访部门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积极引导来访人依法向有关司法机关提出,通过法定途径解决。全年共引导信访人走法律途径26件,有效推动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与普通信访事项分离。

    二、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信访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推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修订完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规范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坚持分级受理原则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分类受理工作,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加强对投诉请求的分类甄别,有理有据地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优先办理,及时将信访事项导入相关职能部门化解和解决。在市信访局门户网站、市联合接访中心便民查询系统公示各部门职责清单,让来访群众通过比对清单就知晓问题应该“谁来办、怎么办”,从而形成“遇事靠法、主动寻法”的良好导向。

    三、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信访诉求。严格把好分级受理关和不予受理关,牢固树立规范意识和标准意识,严格按照国家信访局《依法逐级走访实施办法》和自治区的实施细则规范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积极引导采取走访形势表达诉求的信访人到各级群众来访接待场所依法逐级反映诉求,采用发放宣传资料、在接访大厅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等形式,利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宣传相关法规政策,教育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理性表达诉求,群众越级进京赴区上访量较去年明显减少。

四、依法规范信访工作行为。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落实好受理、转送交办、办理、送达、录入、督查督办等方面的规定动作,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负责制,做到受理办理全过程责任清晰、要求明确,进一步规范信访基础业务行为,规范各地各部门在办理初信初访过程中的行为。以业务的规范来保证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以程序的公正严密来确保实体问题处理公正到位

五、健全完善第三方参与化解信访问题机制。制定印发了《包头市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办法(试行)》以政府出资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聘请律师团队常年进驻市联合接访大厅,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参与重点疑难信访事项研究,法律咨询服务窗口共接待来访群众69批次、122人次,参与审核把关复查复核等各类意见书49件。充分发挥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优势作用。引进专业心理咨询师进驻市联合接访中心对信访群众开展心理疏导,效果明显、作用突出。

六、加大法治宣传,推进法治信访建设迈上新台阶。将每年的5月确定为“法治信访宣传月”,集中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普法宣传活动。从宣传节点、宣传范围、宣传内容、宣传形式等方面均做了新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全市两级信访局分别采取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册、宣传折页、摆放宣传栏、开展现场咨询、宣传车上播放短片等丰富多彩的形式,重点宣传了《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枫桥经验》《非正常上访法治教育手册》等法律法规。本次活动中全市信访系统共发放宣传册(单)12000余份、摆放宣传展板42块、现场接待咨询近8000人次,出动宣传车1台,广泛宣传了法治信访常识、警示教育非访行为,有效扭转“信访不信法”的不正常现象,为信访法治化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确保信访工作职责依法全面履行。在9月份我局承办“全区信访系统视频接访现场会”之际制作了《信访不是法外之地》宣传教育片,在联合接访中心视频机上全天滚动播放,教育和引导信访人依法表达诉求,理性维护权益。

七、不断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在包头市信访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热线电话等,有效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了网络文明志愿者、网络骑兵队伍,并积极组织开展网络宣传工作,增强了网络信息传播力。两名核心网评员共转发、评论1600余条。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组织机构,责成专人经常性更新门户网站信息。先后制定了《包头市信访局政务公开制度》《包头市信访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规章制度,定期更新领导接访公示等信息,按时公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设置了预决算公开栏目,每年财政预决算信息都进行了公示,及时更新对局领导分工、机构职能变化等信息,并定时更新政务公开目录,确保阳光信访的顺利推进。

信访法治化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包头市信访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着力提升信访工作法制化水平,以法治信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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