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包头市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包头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信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信访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拓展公开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提供准确、高效的政府信息,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市信访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对涉及依法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按照《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公开。2024年市信访局网站共发布信息334条,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条,规划计划类25条,政策法规类4条,财务预决算2条,业务工作2条、网站年度报告1条、政务公开年度报告1条其他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市信访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按时对事项进行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市信访局不断加强信息发布内容审核把关,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维护、动态更新工作,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市信访局网站及公众号平台优势,及时公开信访工作相关动态信息,信访工作相关文件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并及时进行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

    完善《包头市信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主动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定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具体科室、具体经办人,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有效确保相关工作规范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4年,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二是部分信息解读不够深入,解读方式单一。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加强信息解读工作,采取图文、视频等方式解读,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易懂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包头市信访局    

                                 2025年1月10日    


    2025-01-15
  • 包头市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包头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信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包头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部署,结合信访工作实际,聚焦社会公众需求,把准政务公开方向,优化政务公开职能,认真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全面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畅通信息渠道、打造公开透明政府方面做了一些扎实工作,加大了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创新公开载体,完善公布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强化公开监督,提高政务信息的公开质量。

    市信访局对应该公开的信息都全面进行了公开,并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障了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准确性。2023年市信访局网站共发布信息342条,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条,规划计划类13条,政策法规类3条,财务预算、决算公示1条,业务工作1条、年度报告1条,其它2条。本年度市信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到位,公开内容仍比较单一,重点不够突出,公开资料不够完整、规范。二是部分信息公开时效性相对滞后,公开时效、公开频率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研究学习,确保学懂弄通新《条例》,不断发掘单位重点工作,及时将其公布;二是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制度化,不定期组织专人进行培训学习,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单位信息及时公开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本年度,我局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情况。

    (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包头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内容、程序和形式,及时更新公开目录指南,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力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2024-01-18
  • 包头市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包头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信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包头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部署,结合信访工作实际,聚焦社会公众需求,把准政务公开方向,优化政务公开职能,认真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全面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畅通信息渠道、打造公开透明政府方面做了一些扎实工作,加大了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创新公开载体,完善公布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强化公开监督,提高政务信息的公开质量。

    市信访局对应该公开的信息都全面进行了公开,并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障了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准确性。2022年市信访局网站共发布信息410条,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条,规划计划类16条,政策法规类3条,财务预算、决算公示2条,业务工作5条、年度报告1条,其它3条。本年度市信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2年,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薄弱环节:一是市信访局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政策解读过于简单,不够深入,解读形式比较单一,多以文字解读为主。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取图片、视频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确保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本年度,我局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情况。

    (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落实《包头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内容、程序和形式,及时更新公开目录指南,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力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2023-01-31
  • 包头市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全面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畅通信息渠道、打造公开透明政府方面做了一些扎实工作,加大了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创新公开载体,完善公布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强化公开监督,提高政务信息的公开质量。

    市信访局对应该公开的信息都全面进行了公开,并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障了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准确性。2021年市信访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条,规划计划类24条,政策法规类6条,财务预算、决算公示2条,年度报告1条,其它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市信访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还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有待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通过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强化考核推动。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监督,落实责任,细化日常考核机制,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三是健全制度保障。修订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规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本年度,我局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情况。

    (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包头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内容、程序和形式,及时更新公开目录指南,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力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2022-01-30
  • 包头市信访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包头市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全面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畅通信息渠道、打造公开透明政府方面做了一些扎实工作,加大了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创新公开载体,完善公布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强化公开监督,提高政务信息的公开质量。

    市信访局对应该公开的信息都全面进行了公开,并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障了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准确性。2020年市信访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2条,规划计划类24条,政策法规类1条,业务工作1条,财务预算、决算公示2条,年度报告1条,其它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0年,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薄弱环节:一是市信访局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内容还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三是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本年度,我局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情况。

    (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落实《包头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内容、程序和形式,及时更新公开目录指南,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力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2021-01-29
  • 包头市信访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包头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市信访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拓展政务公开渠道,着力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全面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市信访工作信息公开得到了深入推进。

    (一)高度重视,健全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局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科室、二级单位具体承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主动公开,优化公开目录。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结合机构改革,及时完善政务公开审查制度,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公开主阵地作用,2019年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354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条,政务动态类183条,信息公开目录类37条。二是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宣传作用,全年共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251条,利用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的特点,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三是进一步提升网上信访服务水平和速度,全年共通过网站受理网上信访297件,及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也得到了明显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19年,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薄弱环节:一是市信访局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内容还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三是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包头市信访局

                        2020年2月19日


    2020-02-19
  • 包头市信访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包头市信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信访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市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全面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畅通信息渠道、打造公开透明政府方面做了一些扎实工作,加大了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创新公开载体,完善公布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强化公开监督,提高政务信息的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市信访局对应该公开的信息都全面进行了公开,并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障了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准确性。2018年市信访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4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2条,规划计划类24条,政策法规类13条,业务工作3条,财务预算、决算公示3条,政务公开制度1条,年度报告1条,其它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

        2018年,市信访局未收到任何群众通过当面申请、网站提交、传真、信函等方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事项。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市信访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或投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市信访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18年,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薄弱环节:一是市信访局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内容还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三是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包头市信访局

                                2019年2月10日


    2019-03-22